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若尔盖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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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若尔盖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阿府函〔2023〕117号)批复同意,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二、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宣传、建设用地审批。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四、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